單一意見頁面

截至111年8月有38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政府不執行是合理的?

反對
於當事人提起釋憲救濟的權利,當然予以尊重,但是毫無次數上限的提起釋憲予以救濟,這真的是我們想看到的嗎?這樣死刑還有實質存在的意義嗎?如果蔡英文總統認為廢死是主流民意,就光明正大修法廢死,不要偷偷摸摸。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8-26
FB粉專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22-09-04 07:08:35 UTC
KV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