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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1年8月有38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政府不執行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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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禁止人民殺人卻允許政府殺人,這種剝奪生命權的法律,是否能通過憲法維護者大法官的檢驗,刑事訴訟法特別將死刑的執行與否,交由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長決定。正是立法者要求行政權監督司法權的制衡機制。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錢建榮
最高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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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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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15:45:06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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