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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修法納入會計99-1條除罪是合理的?

反對
合議庭也認為,特別費是「因公支用的實質補貼」,國務費則全須「因公支用的專款專戶」...證明國務機要費未必等同特別費,如今強行將兩者等同對待,除了在為陳水扁解套之外,沒有展現任何肅貪的積極意義。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陳國祥
前中央通訊社董事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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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07-16 04:56:47 UTC
JJ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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