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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修法納入會計99-1條除罪是合理的?

反對
民主法治須建立在公平的基準點上,扁珍等人蒐集發票,將公款私用再冠上「公用」需求名義,這樣的行為完全免刑責,對於奉公守法、戰戰兢兢,怕漏報數百元公款,擔心被法辦的公務員來說,情何以堪。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林偉信
中國時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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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7-16
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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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6 04:34:50 UTC
JJ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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