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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郁婷參加北京冬奧引起風波,政府應該懲處?

反對
政府要處分她,無非就是減少訓練經費,最後讓她放棄為國爭光的努力,豈非很矛盾。若能在她做這些所謂「不當行為」時,適時私下教育,解決難處,而非威嚇給國民看,這樣處理是否更妥善。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王樹衡
資深體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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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2-20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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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02-23 02:27:47 UTC
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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