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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郁婷參加北京冬奧引起風波,政府應該懲處?

反對
若黃郁婷的的言論為真切感受,或可代表部分年輕選手的國族觀,應屬言論自由範圍;至於反嗆網友是否得當,個人必須承擔。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林河名
聯合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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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2-21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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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02-22 08:17:06 UTC
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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