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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把酒駕致死或累犯罪之最高刑度修正至死刑?

反對
首先是修法是否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則是規範在限制人民權利上,要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王鼎棫指出,從每年的酒駕的統計數據來看,其實逐年下降,那是否還有必要提高酒駕致死的刑罰呢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王鼎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師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17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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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1-02-05 10:07:11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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