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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19日,警察對李永得的盤查是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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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丙走在路上或只是單純騎車經過,從外觀根本無法判定他過去或現在是否違法,警方若強制攔人盤查,已違反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說明的合法臨檢界線,以李永得遭攔查案來看,警方應無權盤查。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律師
陳振瑋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21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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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9-16 09:01:52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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