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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廢除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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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幾乎都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但孫文設計為五權分立,導致權力過度切割、職能重疊、權責不清、效率不彰...監察權的獨立行使,不代表就要成立一個監察院,因此主張,把彈劾、糾舉、糾正移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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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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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9-13 07:55:09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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