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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太陽花學運成員攻佔行政院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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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53條...一、煽惑他人犯罪者。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確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其構成要件也有違反明確性之虞,以致處罰範圍可能過廣,恐過度侵害集會自由。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魏揚
太陽花學運領袖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0-06-12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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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7-13 12:59:25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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