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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廢除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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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立法把通姦罪放在刑法的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裡,有特別的意義,人民應思考是否真能如聲請人所說的,把通姦罪抽離出來,只當成是兩個人的事情。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許幸惠
祥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0-03-31
CNA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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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09:41:35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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