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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廢除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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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由越趨開放,這不可否認,但在婚姻制度裡,因不能分享而必須限縮;通姦罪中第三人好像是無辜的,但事實上通姦罪,如果沒有第三人相姦是不可能成立的,結婚者有義務去維護婚姻及家庭制度,也涉及到社會生活秩序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0-03-31
CNA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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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5-29 09:39:14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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