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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另立專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反對
平等,意味著抹除人與人之間的所有差異...專法是開個小門,讓主流社會可以眼不見為淨,也維持著「他們」永遠無法與「我們」相提並論的階層關係。而且,這個小門意味著,只有異性戀者配得上「婚姻」這兩個字。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陳美華;吳秋園
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中山大學社研所學生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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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3-22 13:50:40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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