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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修改民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反對
男女相愛,才能帶來新的生命,婚姻制度是國家社會根基,「民法規範婚姻,我們應該兼顧保護,而非改變」,但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本質不同,希望能以其他形式來保障。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游信義
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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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3-11 06:19:43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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