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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廢除監察院?

反對
監察院基本職權多達14項,除了自主調查及收受人民書狀外,還有糾正、彈劾、糾舉、巡察、監試、審計、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及查閱、受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報備調查、受理政治獻金專戶許可與變更等等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賴于榛
聯合報記者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0-02-01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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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0-02-05 01:10:16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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