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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把酒駕致死或累犯罪之最高刑度修正至死刑?

反對
在一定的酒測標準一律提高刑罰,這會造成故意與非故意都沒差別,對於美國加州在酒駕故意殺人的案件中,檢方提出故意失殺人來論罪,但法院後來沒採取檢方說法。如果是酒後故意殺人,以刑法故意殺人罪去論罪就可以。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沈伯洋
臺北大學犯罪研究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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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16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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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9-02 15:06:51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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