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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將檢察官偵辦司法關說的資料告知江宜樺、羅智強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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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總統是否就可以對偵查案件下達指示?那對司法中立的破壞力,將會是遠遠超出關說的。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涉嫌關說的人就是總統的親信,難道我們也會允許總統自行將偵查機關的監聽資料透露給他的親信嗎?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正皓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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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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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8-31 08:13:02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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