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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把酒駕致死或累犯罪之最高刑度修正至死刑?

反對
蔡碧仲表示,未來大家一看就知道、法院可以判斷,可以符合《刑法》第13條的「故意情形」,本來就可以判死刑,國際公約也沒有置喙的餘地,本來就有這個法定刑。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碧仲
法務部政務次長

屬於間接意見?

間接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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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8-21 09:39:48 UTC
西西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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