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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原職位競選連任外,應修法禁止帶職參選?

反對
任何公職在任期未滿前去參與其他選舉,當然有負承諾,並不符合民眾對的期待。但民主政治的可貴在「人民作主」,半途落跑仍得面對選民檢驗。若法律沒有禁止,政治人物也願意挑戰,參選是否得當,何妨就讓選民決定?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楊泰順
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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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7-20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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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7-22 05:43:35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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