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除了原職位競選連任外,應修法禁止帶職參選?

反對
帶職參選最大優勢是可利用公家資源進行輔選。若全面禁止帶職參選會出現一個問題,即現任總統尋求連任,是否也屬帶職參選須禁止?禁止就需限縮至現職而非連任,連任仍是有4年承諾,也有利用公家資源輔選的道德風險。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吳景欽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7-16
中時電子報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7-22 04:53:41 UTC
Sean123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