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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的實價登錄應揭露每間的門牌號碼?

反對
現行每30號為一區間的揭露並登載建物現況,對使用者已相當公開透明。有人說只是揭露門牌號碼,又沒揭露屋主身分。難保有認識前後屋主的人藉此得知買賣價,陷當事人不利?政府修法豈能讓人民陷入不可預知的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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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7-12
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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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7-12 08:15:54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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