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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修改民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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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應該回歸「人」,過去社會對同志有偏見和壓抑,修改民法讓同志享有和異性戀相同的婚姻權利和責任,是消弭歧視的積極表現,同志族群在《民法》所保證婚姻制度下的權利是被剝奪的,修改民法是為了恢復其相關權利。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尤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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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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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02:02:37 UTC
jus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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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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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08:00:51
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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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07: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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