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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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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提出罷工授權、罷工預告期、罷工損害衝擊等現實面的考量,基於不能「罷好罷滿」的無限衝擊與風險不可控制公共利益衡量,《勞資爭議處理法》與《工會法》對於罷工程序的完備規定,應由政府盡快全面檢討法律訂定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林青弘
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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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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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6-27 02:02:01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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