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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在平時(非戰時)不適用是合理的?

反對
他表示,以前國軍還有軍事審判系統時,直接審判效率比較高、速度比較快,軍令的下達一定是比較順暢,現在軍人違反軍法都是由普通法院審判,不是軍事法院,在軍令的貫徹上一定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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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4-21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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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29 02:02:11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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