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軍事審判法」 在平時(非戰時)不適用是合理的?

反對
海峽兩岸的軍事對持,並沒有因為我方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間而降低,解放軍的軍機仍幾分鐘就能飛越海峽中線,海峽兩岸的戰爭沒有所謂「承平時期」或「戰時」,「承平時期廢除軍事審判」的意義何在?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張誠
中央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26 02:52:54 UTC
Sean123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