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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在平時(非戰時)不適用是合理的?

反對
軍事審判是維持作戰紀律與部隊戰力的老虎鉗,承平時期無軍事審判,戰時軍法不會發生效用。瞭解軍事的人知道,沒有軍法就無軍紀,沒有軍紀就沒軍魂;軍法制度是維護軍紀最後防線,不只提升軍隊作戰效率也保持軍隊安定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張誠
中央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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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26 02:51:17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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