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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在平時(非戰時)不適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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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修正僅是不符司法正義與人權保障的軍事審判制度,陸海空軍刑法仍存在,只是由更公開、透明與更強調程序正義的普通法院所管轄。因國家部隊除了講求服從與紀律外也須講法治與人權,畢竟軍人是穿著軍服的公民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吳景欽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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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4-22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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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26 02:04:00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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