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台灣應該修改民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贊成
當事人在權利義務上大致相同,但明顯與美國黑白種族隔離時期「隔離但平等」的作法極為類似,其背後仍有「我們的婚姻是傳統甚至是正統,但你們不是----你們不可以是」的意涵。本鑑定意見仍然認為其並無正當目的。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劉宏恩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24
網頁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02 06:50:00 UTC
Connie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