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台灣應該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贊成
即便政府選擇另立特別法,也必須保障同性性傾向者的婚姻自由。而且基於平等保障,特別法中的各項權利義務皆應與《民法》所規定者一樣,不得創設婚姻以外的制度,給予差別對待,形成《憲法》所不容許的「次等」公民。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1-28
蘋果壹周刊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29 03:16:53 UTC
Connie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