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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修改民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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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入民法,才能讓他們發現,自己原來跟其他人一樣,重點從來就在於平等,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台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呂秋遠
東吳大學擔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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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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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29 02:26:32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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