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台灣應該另立專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反對
「區別但平等」就是換一個方法繼續維持歧視同志…其結果,仍然是「婚姻制度」是專屬於異性婚者的傳統,即使同婚者希望能與異性婚者完全一樣地基於一對一終身結合的承諾,以建構傳統式家庭的機會,也不可以。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李念祖
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1-07
上報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7-04-07 09:12:43 UTC
Jessie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