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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另立專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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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民法就要重新定義男女,如法律上沒有男女、沒有父母,戶籍只能寫雙親一、雙親二。兩個男人如想有小孩,必須藉助代理孕母,兩個女人結婚,則要藉助人工生殖,若修民法,還要再修人工生殖法,立一部專法可以涵蓋這些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教授
台北某國立大學民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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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26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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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4-07 08:34:14 UTC
J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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