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反對
國際法上用什麼名字,說真的不是那麼嚴重......我們現在與中國簽署的協議,沒有任何一項是用國家跟國家的身分去簽,沒有一項是將來有任何爭執,可用國際法解決。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姜皇池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3-16
民報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19 12:18:18 UTC
Connie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