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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反對
罷工是要在有勞資爭議行為發生後,經當地縣市政府的調解;調解不成後,才可舉行罷工投票,過半數才能取得罷工權。在取得罷工投票權的過程當中,已形同於預告,如果還要在設罷工預告期的話,將會限縮工會罷工的效果。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戴國華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23
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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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11 06:04:25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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