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反對
我國的罷工三法工會法、團體協商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其實已有實質的罷工預告作用,沒有必要疊床架屋再訂罷工預告期;既無實質作用,又有打壓勞動人權之嫌。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聯合報主筆室
聯合報主筆室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3/1
聯合新聞網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07 04:16:58 UTC
KV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