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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反對
協議或條約的商議,必須雙方能相互尊重、對等參與,而要維持簽署後的和平,雙方更要有誠意和意志來嚴格遵守承諾。中國共產黨擅長以「和平協議」為工具進行侵略,台灣要和平,但不可有一廂情願的錯誤幻想。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葉俊雄
旅美台僑,曾任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主任和開南大學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3-03
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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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3-04 02:50:09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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