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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另立專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反對
現行《民法》第972條應用嚴格文義解釋...「若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夫一妻制,立法者也沒有明白地強調同性婚姻是違法的,那麼台北市政府不讓同性婚姻者去作婚姻登記,我認為這才是違憲的。」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陳惠馨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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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4-06 02:40:43 UTC
A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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