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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爭取以「台灣」名義參與國際賽事,不會影響運動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的權益?

反對
就像為了要讓運動員有表現機會,我們不惜妥協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奧運競賽,既然可以為了運動員發展,為何不能為人權發展去參加國際組織?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楊泰順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2/21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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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26 04:46:16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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