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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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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和平協議是一國兩制的協議,但是她們又忘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是一國兩制的條文......和平協議就是接軌協議,不讓用語不同造成兩岸誤會而爆發戰爭......這只是和平協議的談判過程。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正元
「台灣島史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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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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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25 16:23:05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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