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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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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反分裂國家法》保留用非和平手段對赴台灣的權力,如果大陸不修法,台灣怎麼會願意簽兩岸和平協議?但是如果台灣不承諾放棄推動台獨,大陸又怎麼可能同意修法?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賴岳謙
政大兼任副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2/24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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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04:46:25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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