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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反對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保留用非和平手段對赴台灣的權力,如果大陸不修法,台灣怎麼會願意簽兩岸和平協議?但是如果台灣不承諾放棄推動台獨,大陸又怎麼可能同意修法?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賴岳謙
政大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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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2/24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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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25 04:46:25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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