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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反對
,罷工預告不是讓雇主有充足的時間瓦解罷工,而是用來保障消費者,雇主無權要求工會預告,反而應該盡力誠信協商以防罷工發生。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邱羽凡
交通大學法律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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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2/13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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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18 08:55:42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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