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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反對
他認為,罷工爭議都還沒有釐清、問題都還沒有解決,馬上就拋出「罷工預告期是否需要法律明定」議題,執政黨立刻表態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他認為完全模糊爭議焦點,也極可能扼殺勞工罷工權利的行使。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蔣萬安
國民黨立委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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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15 07:46:26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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