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大眾運輸業的工會罷工應法定預告期?

贊成
讓面對第三人法定或約定需求之雇主,得有時間進行必要安排,包括最低、必要運轉與其他緊急或維護工作。設預告期目的與正當性在此,另一角度,若上述均得以確保,在罷工權有效性鞏固要求下,預告期當然可以免。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林佳和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2-11
思想坦克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14 02:10:15 UTC
Sean123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