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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19日,警察對李永得的盤查是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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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依法攔停詢問或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時,人民除被動接受攔停之自由限制外,應無主動告知年籍或出示證件之義務..若不致於有何侵害他人權利、妨害社會秩序之虞,也無非予即刻查明不可的具體理由,當得選擇停止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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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0/03/03
Laws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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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28 09:56:32 UTC
A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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