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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19日,警察對李永得的盤查是不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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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這次的事件,是帶有教育意義的案例,臨檢當下,警方就應該跟民眾說明,臨檢的依據是什麼,如果無法說明,就要停止盤查的動作,減低侵犯人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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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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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24 11:20:02 UTC
K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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