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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將檢察官偵辦司法關說的資料告知江宜樺、羅智強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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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以總統職權取得機密,應當有保密的義務,卻洩密給江宜樺、羅智強二人,在主觀上有不法的犯意,違反《通保法》、《個資法》。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台北地檢署
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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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14
buzzorange 報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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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23 08:28:04 UTC
A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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