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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將檢察官偵辦司法關說的資料告知江宜樺、羅智強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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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防止其他權力的不當干預,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結案前」其他憲法機關「不得」對之行使資訊權。....總統作為憲法機關,憲政上不應插手檢察機關的核心領域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江鎬佑
高考及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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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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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18 09:35: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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