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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核廢料的問題難解,所以台灣應該盡早廢核?

反對
核燃料再處理就是用化工程序將核燃料中96%鈾、1%鈽,3%無法再用的廢棄物分離,鈾與鈽回收再利用,所殘餘不可用的放射性核種,即為高階核廢料。目前準備進行用過燃料再處理的國家包括法、蘇、中、日等國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李敏
清大原科院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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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8-11-15 08:06:11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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