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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審查應該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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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名」是任何職類行使職權的負責作法。不管行使健保署業務、公權力業務以及醫療行為都是需要出示職稱及姓名。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醫勞盟
醫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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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1-17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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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15 08:55:30 UTC
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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