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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可以暫緩簽署死刑執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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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就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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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0-03-18
新紀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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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05:00:57 UTC
西西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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